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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信息>政策法规
废旧轮胎利用准入政策落地
发布时间2013/4/11
为落实《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规范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发展,4月2日,工信部发布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并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首次有了“许可证”,准入条件真正落地。
  《办法》规定,现有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以填报申请的形式来获得准入资格。综合生产能力、销售收入、产业布局情况、工艺装备、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环保设施等指标符合要求的企业,工信部将以公告的方式予以发布。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秘书长曹庆鑫认为,这是规范我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体系的必经之路,这就好比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只有达到了准入条件,才能获得生产资格。
  曹庆鑫说,2012年中国产生废轮胎2.83亿条左右,质量达1018万吨,预计到2020年这个数字将会突破2000万吨。长期以来,国内废旧轮胎回收主要以个体从业者为主,给一些不规范的作坊式小企业创造了机会,扰乱了行业秩序,污染了环境。《办法》的出台将提高准入门槛,促进企业优化升级,可以有效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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