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开始取消的焦炭出口关税政策并没有改变我国焦炭出口受阻的状况,但商务部有关人士表示,这项为适应WTO规则而出台的新政策,将带来贸易结构的新变化。
在3月1日举办的2012年焦化行业信息发布暨2013年市场分析会上,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处长黄忻表示,在连同出口关税一同取消的配额制度实施后,我国焦炭出口主体发生了很大改变。从海关反馈的情况看,今年1月已经领到焦炭出口许可证的企业共47家,总规模30万吨,其中新加入的企业有25家,基本都是贸易企业。相比焦炭生产企业,这些外贸企业机制灵活,有广泛的市场渠道,靠近港口,有十分明显的出口贸易优势。
焦炭出口许可证申领企业的变化引发了外贸管理部门的担忧。黄忻表示:“关税和配额制度取消后,政府无法再对焦炭出口企业的行为进行限制,如果焦炭企业为寻求扩大市场继续维持大规模生产,很可能引发焦炭无序出口、国际贸易摩擦和更严重的国内产能过剩。”
据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统计,部分企业正在以低于国内售价的价格出口焦炭。黄忻认为,在焦炭出口关税和配额制度取消之后,今年,不排除更多企业会采取低价策略,抢占国际市场份额,作出不规范的市场行为。
历史上,我国的焦炭出口饱受争议,曾多次引起国际贸易争端。当前,美国对我国焦炭出口的反倾销案尚未了结。我国焦炭重新进入国际市场,必将面临与其他国家的竞争,不规范的出口更难免会遭遇反倾销。一旦遭遇反倾销,出口的焦炭将给饱和的国内市场带来“消化不良”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