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提高公众对艾滋病危害的认识,更有效地唤醒人们采取措施预防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世界卫生组织1988 年1月确定每年的12月1日为世界艾滋病日,号召各国在这一天举办各种活动,宣传和普及预防艾滋病的知识。世界卫生组织在当前毒品日益泛滥、艾滋病快速增长的严峻形势下,呼吁世界各国充分重视吸毒和艾滋病问题,动员各国人民携手战斗,禁绝毒品,远离艾滋病的危害。
关于艾滋
艾滋病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传染病,由感染艾滋病病毒(HIV病毒)引起。HIV是一种能攻击人体免疫系统的病毒。它把人体免疫系统中最重要的T淋巴细胞作为主要攻击目标,大量破坏该细胞,使人体丧失免疫功能。因此,人体易于感染各种疾病,并可发生恶性肿瘤,病死率较高。HIV在人体内的潜伏期平均为8~9年,患艾滋病以前,可以没有任何症状地生活和工作多年。
艾滋与毒品
据统计,目前我国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有68%是吸毒者。这是因为吸食者常常几个人甚至十几个人凑在一起,共用一副注射器吸毒。这些人对注射器连起码的清洗都没有,更别说消毒了,艾滋病病毒就这样通过共用的注射器传播给他人,在吸毒人群中迅速蔓延开来。 毒品、艾滋病问题是全社会、全人类面临的严重问题,禁绝毒品意义重大。
禁毒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修订)
第六章 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的、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挽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